商务部16日发布2025年第80号公告,公布对欧盟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终裁:认定其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,二者存在因果关系,自12月17日起征收4.9%-19.8%反倾销税,为期5年。被调查产品含鲜冷冻猪肉、猪杂等,对应16个税则号(部分非猪产品除外),进口经营者需按海关计税价格从价缴税,此前缴纳的保证金将依终裁税率多退少补。据悉,调查始于2024年6月,商务部依《反倾销条例》调查,2025年9月发布初裁并采取临时措施,此次为经进一步核查后的终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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